【洛宁县道德模范】敬业奉献:刘元顺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量: 65
刘元顺,现年51岁,长期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儿童医疗工作。1996年12月至今任城郊乡卫生院院长。三十余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刘元顺兢兢业业、救死扶伤,恪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医疗业务;诚信为民的品格、精益求精的医术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患者的赞誉。三十年精诚不倦,三十年矢志不渝,刘元顺一直保持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病人服务热情,对同事平易近人,对生活易于满足的态度,用朴实的行动实现了一名医生救死扶伤的铮铮誓言,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神圣感。尤其是任城郊乡卫生院院长以来连年被评为“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 2007年4月被洛宁县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8年6月被洛宁县委评为“优秀党员”;2010年被洛阳市卫生局评为“卫生系统管理先进个人”;2011、2014连续两年被评为洛宁县“十大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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