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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暨洛宁县2023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举行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量: 159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2月4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洛宁县2023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洛书文化广场隆重举行。县委副书记蒋嘉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保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卫杰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宣读了《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倡议书》;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生集体诵读了《宪法》;蒋嘉柠宣布2023年洛宁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此次活动旨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现代化洛宁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罗保现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把准工作重点,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讲好宪法故事,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增强宣传实效;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捍卫宪法权威,认真学习宪法、积极践行宪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现场还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答相结合的方式,增长群众的法律知识。本次活动由洛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洛宁县委宣传部、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洛宁县司法局主办。县政府执法部门等共计40家单位分管领导及同志参加活动。

(来源: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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