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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失信案例】失信曝光——失信会怎样?案例告诉你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量: 458 

案例一

2015年师某向张某借款50000元,2017年再次向原告借款5000元,同年师某第三次向张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三次借款都约定了合法的借款利率。2019年师某分三次向张某汇款135000元,另用土地租金抵账15000元,后张某以前两次借款本息已结清,向师某讨要第三笔借款本金及利息,未果。为此。张某向洛宁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师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2024年5月份,张某给洛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提供线索:师某消失的这段时间一直在山上养猪,在确定具体地点后,于5月29日干警迅速出动,赶到养猪场准备强制拘留师某。执行局干警到到达现场时,师某所养殖的大猪正在生产小猪仔,迫于拘留压力和不想让小猪仔受损失的情况下向师某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近两小时的协商,张某也理解师某的不容易,愿意“退一步”,放弃了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师某当场付清。

案例二

2022年4月,赵某等七人到段某承包的洛工地承担外墙漆粉刷工作,后段某因资金短缺为由先支付部分工资,剩余的工资向原告出具欠条七张。后来,段某在约定期限内未归还七人剩余的工资,赵某等七人多次催要,段某对欠付劳务工资一直不予支付,赵某等人向洛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6月5日,执行局干警前往段某家中准备拘传段某,当时段某正在庄稼地里忙于收割、晾晒小麦,见到干警后,段某态度积极表示同意还款但现在实在困难,待小麦卖出后可还部分款项。为能够更加快速拿到工资七人同意暂时不拘留被执行人。随后,段某与七人达成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5000元,剩余钱款分期履行。

案例三

刘某因需要用钱向郭某借款3415元,但迟迟未能还款,郭某向洛宁县人民法院起诉。经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刘某同意分两批偿还欠款,若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欠款,郭某有权就剩余欠款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刘某并没有按照协议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总以各种理由推脱。2024年6月19日,洛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突然接到郭某打来的电话,“这会儿他正在地里浇地,屋里大门开着,院子里的水管也扯出来了,你们快来!”郭某焦急地说道。干警迅速赶到刘某家的玉米地里,将刘某“堵”了个正着,经过释法明理,刘某的媳妇跟随干警回到法院将欠款一次性偿还完毕。

(来源:“洛宁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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