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强化培训
发布日期:2019-01-17 浏览量: 53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赵要伟 通讯员 张伯伟)为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增强法治交通和文明交通理念,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为了帮助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更好地尽职履责,推动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及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日前,洛宁县交警大队举办洛宁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史红兵、政工监督室、各辖区中队负责人及9个乡镇20余名劝导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这次培训的内容丰富,就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的意义、主要工作职责、方法及考核办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如何开展农村交通劝导员工作等方面向劝导员们进行了讲解,要求:一是劝导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积极发挥工作职能,相互配合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二是劝导员要尽力制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如固定证据,及时上报,便于交警部门尽快做出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好帮手。
政工监督室负责人针对农村交通劝导员宣传工作如何开展、怎样对农村驾驶员安全驾驶劝导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此外,还向各位劝导员讲授了在劝导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劝导的方法。希望各劝导员充分发挥地熟、人熟的优势,采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走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真正发挥宣传、教育、劝导作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队政工监督室还精心录制了交通安全宣传口号音频,以方便农村地区用大喇叭进行宣传。随后,安监中队同志对各类台账的登记建立、如何填写做了详细说明;各辖区中队负责人与劝导员们互留联系方式,便于今后工作上的沟通交流。最后,大队又为劝导员们配备了音响、喊话器、帽子、反光背心等劝导装备,并发放了宣传海报、手册,为劝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了一定支持。
通过此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使劝导员更进一步的了解了劝导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工作范围和重点,意识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劝导员纷纷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会履职尽责,认真工作,为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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