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 树形象 创品牌——洛宁县检察院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8-04-03 浏览量: 96
4月3日上午,洛宁县检察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春光同志、县文明办主任崔淑红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公新民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这次动员大会要求全院干警提升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了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公新民主持动员大会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新民同志宣读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
县文明办主任崔淑红为全院干警提出创建要求并解读创建标准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武超同志作动员报告
三名检察干警为创建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公新民主持动员大会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新民同志宣读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
县文明办主任崔淑红为全院干警提出创建要求并解读创建标准
宣教科高刚表态发言
民行科贺海平表态发言
机关服务中心张志国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春光同志作重要讲话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春光同志对县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县检察院率先确定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走在了全县各单位的前头,为县检察院敢为人先、敢想敢干、勇于走出自己的路子,树立洛宁检察品牌的做法感到高兴,也相信县检察院在检察长付武超和全体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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