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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洛宁县2022-2023学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11 浏览量: 481 

根据《洛宁县2023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实施方案》(宁宣发〔2023〕4号),洛宁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3年9月4日—8日,由中共洛宁县委宣传部牵头,分成3个考评组,对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重点对城区21所中小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网吧等,以及18个乡镇(街道)的24个村(社区),从氛围营造、设施建设、活动开展、周边环境、问卷调查等方面展开检查。现将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考评成绩(按成绩排名)如下:永宁街道98.97分,回族镇98.75分,城郊乡98.41分,长水镇98.25分,下峪镇98.19分,罗岭乡97.84分,马店镇97.78分,上戈镇97.65分,兴华镇97.11分,故县镇96.73分,底张乡96.52分,河底镇96.42分,景阳镇95.89分,赵村镇95.71分,陈吴乡94.22分,涧口乡93.87分,东宋镇93.65分,小界乡93.14分。

各中小学校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城区各中小学校考评成绩(按成绩排名)如下: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98.91分,洛宁县永宁小学98.85分,洛宁县思源实验学校97.79分,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97.54分,洛宁县西城小学97.12分,洛宁县兴宁小学96.87分,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96.55分,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96.34分,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96.13分,洛宁县高级中学95.92分,洛宁县东城小学95.67分,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95.56分,洛宁县文昌小学95.45分,洛宁新宇小学95.26分,洛宁县王范初级中学94.78分,洛宁县崇文初级中学94.36分,洛宁县中原小学94.11分,洛宁明善学校93.89分,崤光高级中学93.53分,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93.11分,洛宁县华奥实验学校93.06分。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社区、学校能按照指标要求营造氛围,在显著位置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并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图文并茂装挂上墙,中小学生均能熟练背诵。

(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按要求做好相关场室建设,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均配备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放松室、宣泄室;各村(社区)建设有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各学校的少先队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学校少年宫、家长学校等场室合理规划建设并开展活动。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网吧治理,城区网吧未发现收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三)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各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日常个案咨询,开展送课下乡、送课进校园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志愿者开展走进社区活动;社区家长学校每季度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文体教育活动;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操作手册》要求,各中小学校能够常态化开展活动,做到主题鲜明并有特色。

(四)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资料。活动资料和图片有收集整理归档,内容紧扣测评体系的标准,系统地反映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创建“文明校园”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相关学校能够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校园环境整洁,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校园绿化、美化、亮化较好,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学生文明有礼貌,师生精神文明状态较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街道)部分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氛围弱,参与人数少;社区在组织未成年人文体教育活动时,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LED显示屏、宣传栏、活动板报等形式播放和张贴活动宣传标语,活动宣传力度弱,未能有效发动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开展的未成年人活动。

(二)各中小学校均有学生对本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熟悉、不认识,组织教育活动少;有部分学生没有到本地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参加过文体、娱乐、科技或其他参观学习活动。

(三)部分文明校园宣传栏没按要求及时更新,创建宣传氛围不浓厚、活动展示不充分、宣传布局不合理。

(四)部分家长学校等未在室内放置工作记录,尤其是家长学校开展活动资料欠缺。

四、整改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重视未成年人活动宣传工作,寻找有效的方法,组织发动群众参加村(社区)开展的未成年人活动。各中小学校“一把手”负总责,落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完善阵地建设、加强创文宣传等工作。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求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校务必在9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三)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对各自区域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督查,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复、不反弹,全面达标。全县整改汇总情况务必于9月25日前报送洛宁县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

电话:037966262233      邮箱:wmbln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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