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文明网,共建文明洛宁,共享洛宁文明

关于开展2023年度“洛宁县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量: 58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洛宁县文明办 ,洛宁县教体局,  共青团洛宁县委, 洛宁县妇女联合会,洛宁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5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度”洛宁县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泛发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广泛组织“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动员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确保此项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广泛开展。要通过学生自荐、互荐,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在勤学善思、奋勇争先,孝老爱亲、自立自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热爱科学、发明创新,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中华美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未成年人典型。在严格把关、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由各学校和县教体局以报告形式,向县文明办推荐好少年人选(推荐要求和推荐表附后)。

二、遴选推荐。县文明办对各学校推荐的好少年典型事迹进行整理汇总,并会同其他主办单位审核、遴选,选取事迹突出、示范性强的15名少年作为2023年度洛宁县“新时代好少年”。

三、现场发布。“六一”前夕,举办洛宁县“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采取播放短片、现场采访等形式,全媒体、多角度展示好少年风采,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组织宣传。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要及时宣传好少年先进事迹,并在各新闻媒体客户端、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影响的商业平台进行展播。各中小学、中职学校要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宣传本地本校的好少年先进事迹,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学习实践。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举办演讲征文、故事分享,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开展红色寻访、国情调研,以及科创实践、小课题研究等活动,在实践中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向好少年学习、向身边榜样看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思想观念、外化为行为习惯。

推荐要求:1. 推荐名额: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推荐1—3名“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2. 基本条件:候选人原则上年龄限定在6至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或职业院校相应年级),事迹集中在近一两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3. 材料要求:请认真填写好少年推荐表(附件2),每名好少年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近三个月内的1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近一年的生活照3张(2M以上),并为每位人选录制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拍摄照片和视频时要佩戴红领巾或团徽。4. 报送时限:请于3月29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事迹材料、照片及视频资料等所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报县教体局基教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安排,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加强家校社协同,精心谋划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相关部门要将活动纳入重点工作项目,发挥各自优势,深入挖掘好少年先进事迹,拍摄高质量的事迹短片,统筹考虑最美中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以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中的少年典型,真正把好的典型推荐上来、宣传出去。对家庭困难的好少年,要给予帮扶。

依托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征集、发布、学习等各环节的宣传工作,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做到有声有色、出新出彩,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掀起学习好少年、争当好少年的热潮。


上一篇:洛宁县水利局:2023“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