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镇董寺村:村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尚
发布日期:2024-02-21 浏览量: 373
近年来,兴华镇董寺村按照“自己的村规自己定”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四会”群众性组织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坚持守正创新、弘扬良好风尚,着力破除陈规陋习,推动乡风文明焕发新气象。
婚嫁丧事“出”标准。为更有效、全面扭转当下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董寺村红白理事会结合实际,对彩礼、随礼、酒席规模和标准等作出具体明确约定,以“婚丧事报备”为抓手,巧妙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内容中,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党员干部自发组织上门帮忙筹备各类婚丧事宜,引导群众接受并遵守相关事项,督促大家真正做到“礼轻人意重”,为培养良好新风奠定坚实基础。
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新风尚,道德评议会以坚持“公平、公正、公道”的工作原则,在村规民约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是非观,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通过主动挖掘身边看得见、学得着的好人好事,激励大家向典型看齐,以道德评议的力量推动移风易俗,让文明乡风不断焕发新活力。
自治作用见真效。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段,董寺禁的村规民约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涵盖了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邻里关系、移风易俗等多个方面,既符合本村实际情况,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的重要论述,董寺村积极探索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把每月1日固定为村民说事日,固定说事地点“懂事堂”,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从源头上预防了信访案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如今的董寺村,环境卫生改善、红白喜事从简、邻里关系和谐,“一约四会”倡导的新风尚让董寺村面貌焕然一新,村基督教堂已改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原有的教堂厨房改造成为董寺村家风家训馆,每年春节举办董寺村联欢会,定期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家庭美德教育”等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富强董寺、美丽董寺、文明董寺、宜居董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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